委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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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1-24 15:40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何时建立的?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建立。
这次会议从21日开始到30日闭幕一共举行了十天。会议通过了具有新中国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纪年、国歌和国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会议还选出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从此,人民政协与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起登上了历史舞台。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是怎样确定的?
在筹备召开新政协的过程中,有相当一段时间把即将召开的这次会议称为“新政治协商会议”,主要是为了同1946年1月召开的旧政协会议相区别。新政协与旧政协本质上的不同,在于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不容许国民党反动政府系统下一切反动分子参加。后来,为了充分体现新政协的人民性,就将其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对此,周恩来有过几次说明。一次是在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周恩来说:毛主席说过全体会议闭幕后要有一个经常的组织。既然是统一战线,名称要固定一下,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太长了。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了组织名称,好像有点特殊。但印度有印度国民大会,也是个统一战线的名称。今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也变为统一战线的名称。这曾经和新政协筹备会第二小组商量过,就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名称。现在把它这样肯定一下。
在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前夕,周恩来向政协代表作报告时又一次就政协的名称问题作了说明。他说,政协的名称有一改变,原来叫作新政治协商会议,在第一次筹备会全体会议中也这样叫过。后来经过新政协组织法起草小组讨论,觉得新政协和旧政协这两个名称的分别不够明确,便改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他还指出,政协是沿用了旧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但以它的组织和性质来说,所以能够发展成为今天这样的会,决不是发源于旧的政协。他说,这一组织便是中国共产党过去所主张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的形式。它绝对不同于旧的政治协商会议,旧的政治协商会议已经让国民党反动派破坏了。可是大家都熟悉这一组织形式,所以今天我们沿用了这个名称,而增加了新的内容。
·3.人民政协建立的时代背景是什么?
人民政协是中国具体国情和时代发展进程的产物。它在二十世纪中叶诞生于中国并在这块土地上发展起来,绝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它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牺牲奋斗的必然结果,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的一次总结。从根本上讲,它的产生与发展都是由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并且拥有多民族、多阶层、多党派这样一种具体国情所决定的。就其近因而言,它的直接的理论根据主要是毛泽东思想中关于新民主主义的学说,特别是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历史阶段建立革命统一战线和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思想。而政协作为一个组织长期存在,其理论根据则主要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思想。它的直接的实践准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争取人民民主的斗争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特别是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作《论联合政府》的报告后中国共产党为此而进行的各种努力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形成。它得以实现的前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战场上取得对国民党军队作战的决定性胜利,人民革命的全面胜利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它的国际背景是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已经在世界上逐渐成为一种潮流,如苏美英三国先后举行德黑兰会议、雅尔塔会议和波茨坦会议,联合国的成立,关贸总协定组织的建立以及一些国家内部各派反法西斯力量的协商联合等。
人民政协建立的具体过程是,在接连粉碎国民党军队发动的进攻之后,从1947年10月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战争已经转入战略反攻。同年10月10日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提出了“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1948年4月30日,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面胜利的前夕,中共中央发出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号召“全国劳动人民团结起来,联合全国知识分子、自由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社会贤达和其他爱国分子,巩固与扩大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统一战线,为着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正式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中共中央的号召,得到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拥护与响应。不久,各方面人士陆续来到解放区,就民主建国和召开新政协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在筹备新政协的过程中,各民主党派和党外民主人士在许多重大原则问题上同中国共产党的观点是一致的。但在要不要将革命进行到底、新中国将实行新民主主义还是旧民主主义的制度以及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前途等问题上,不少人还有疑虑或持不同看法。为统一认识,中共中央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毛泽东在此期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文章,如《将革命进行到底》、《关于时局的声明》、《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论人民民主专政》等,为统一认识和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在此期间,人民解放军又取得了辽沈战役和淮海战役的伟大胜利,使各方面民主人士更加明确了前途,坚定了信心。
1949年1月底,平津战役结束,北平和平解放,应邀参加新政协的各界代表陆续到达北平。同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成立,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拉开了序幕。
·4.人民政协会徽的含义是什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会徽,象征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会徽的整个图案庄严富丽,它以一颗红光闪闪的五角星、四面迎风飘扬的红旗和白色地球衬托的红色中国地图为中心,光芒四射的蔚蓝色天幕作背景,周围是红色缎带连接起来的瓦蓝色齿轮和金黄色麦穗。这个会徽是1949年7月由新政协筹备会制定、通过的。
政协会徽体现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民主阶级大团结”的精神。这个会徽是由张仃和周令钊设计的。。设计者对图案的原说明是:一、红星表示无产阶级领导;二、齿轮、嘉木表示工农联盟为基础;三、四面红旗表示四个阶级(即当时的四大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大联合;四、地图表示新中国,背景光芒四射。此外,红星下面的“1949”,四个阿拉伯数字,表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诞生的年号;缎带上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个金色仿宋字,标明了人民政协的全称。这个设计图案经周恩来批示交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们传阅后,认为较好地体现了筹备会提出的指导思想。后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毛泽东批准,在1949年9月21日开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正式使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阶级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政协会徽所体现的我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精神,对我们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5.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有什么伟大历史意义?
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它是中国一百多年来革命运动特别是三十多年来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历史积累的结果,是新民主主义运动的一次总结;它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篇章,中华民族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它标志着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组织上的形成,中国人民的革命大团结更加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党外各界爱国人士的团结合作更加密切,从而展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广阔前景。
·6.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如何协商制定共同纲领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国家根本大法,是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文件之一。它是经新政协筹备会充分讨论修改后,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
1949年6月16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制定共同纲领草案。同日,根据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各单位代表参加小组的办法》,在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六个小组,授权第三小组负责起草共同纲领。
第三小组组长周恩来,副组长许德珩。第三小组决定由中国共产党负责起草草案初稿。初稿写出来后,除各单位自己讨论外,又经过七次反复讨论和修改,包括由先后到达北平的政协代表五六百人分组讨论两次,第三小组本身讨论了三次。9月13日,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修改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并决定交筹备会全体代表与到达北平的新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分组讨论。9月16日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共同纲领修改草案提交9月17日召开的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会议基本通过了这个草案,并授权常委会将此草案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
9月22日,筹备会第三小组组长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作《关于草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经过及其特点的报告》,就协商过程中着重讨论到的问题逐一提出并加以说明。他指出,结成伟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不仅是中共为之奋斗了28年的主张,也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区域、军队、国内少数民族、国外华侨,以及一切爱国民主人士所拥护和赞同的。所以在筹备会讨论中,大家认为整个新民主主义时期,这样一个统一战线应当继续下去而且需要在组织上形成起来,以推动它的发展。大家同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它的最好的组织形式。
9月23日至25日、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各单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表示一致拥护。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除“序言”外,分为“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条。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和政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职权,以及国家的军事制度,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文化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总之,《共同纲领》是全体代表在总结中国人民百年来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一部新民主主义的建国纲领。
·7.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如何协商制定人民政协组织法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是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文件之一。它是经新政协筹备会充分讨论修改后,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
1949年6月16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条例。同日,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筹备会第二小组负责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条例,后将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条例改为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第二小组由组长谭平山、副组长周新民及组员林伯渠、李德全、施复亮等21人组成。小组成立后,共开会四次。1949年6月1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推定谭平山、周新民、王绍鏊、叶圣陶、沈兹九起草讨论提纲。6月28日,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按照讨论提纲,研讨政协组织的基本原则及其性质、职权与政府的关系等问题,决定推举谭平山、周新民、叶圣陶、蒋光鼐(秦元邦代)、沈兹九、史良、郭春涛、林伯渠、易礼容组成起草委员会。该委员会推举周新民、史良起草初稿。初稿完成后,曾多次征询各方意见,一再加以修改,并于8月18日提交小组第三次会议讨论,经文字修改后,于8月26日交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9月15日,小组召集第四次会议,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修改草案》文字稍加修改,于9月16日提交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基本通过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并授权常委会将此草案提交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9月22日,筹备会第二小组组长谭平山在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作《关于草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报告》。9月23日至25日,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各单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对人民政协组织法表示一致拥护。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该法包括“总则”、“参加单位及代表”、“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地方委员会”、“附则”等共6章20条。它明确规定,人民政协全体会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不仅有立法权和选举权,并有提出决议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则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建议案的权力。全国委员会则可协商并提出对中央人民政府的建议案。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人民政协组织法,标志着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组织上的形成。
·8.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如何协商制定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是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文件之一。它是经新政协筹备会充分讨论修改后,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
1949年6月16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提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方案。同日,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筹备会第四小组负责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方案。该组由组长董必武、副组长黄炎培及组员共24人组成,参加筹备会的23个单位除文化界的民主人士外,均有代表参加。
6月18日起草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推举张志让等七人准备讨论提纲。7月8日,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就政府组织法中的基本问题,如国家的名称、国家属性、政府的组织原则、国家最高政权机关的产生方法、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织、最高行政机构的名称等逐一进行讨论,并推定董必武、张奚若阎宝航、王昆仑、张志让负责起草政府组织法的初步草案。起草委员会于7月9日、29日、8月17日先后开会三次,并征询了钱端升、王之相、邓初民等专家的意见,写成了政府组织法初稿。8月17日,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了组织法的初步草案,并提交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讨论j 8月26日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指定黄炎培、马叙伦、张奚若、李立三和董必武对初步草案再研究修改一次。9月13日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讨论修改,9月16日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改草案》,并提交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9月17日,第二次全体会议原则通过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并决定提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9月22日,筹备会第四小组组长董必武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作《关于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经过及其基本内容的报告》。9月23日至25日、27日,出席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各单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对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表示一致拥护。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该法分为“总纲”、“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署”、“本组织法的修改权及解释权”等共6章3l条。它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基于民主集中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
·9.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如何协商决定国都的?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筹备会第六小组研究草拟国旗、国徽、国歌等方案。在第六小组和筹备会全体会议讨论中,因征集的有关国旗、国徽、国歌方案较多,难以决断,9月17日,筹备会第二次会议建议将确定国旗等方案的工作移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后,于22日设立了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并在全体代表中进行分组讨论。在与会代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9月25日,毛泽东、周恩来召开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协商座谈会。关于国都,大家认为,由于北平作为中国的首都已有700多年的历史,政治上位于华北解放区,人民力量雄厚;经济上邻近重工业区的东北各省;文化上有几百年的文化积淀,是世界有名的历史都城之一,且五四运动以来一直是新文化思想的摇篮;地理上位于华北平原,将来有足够的扩充余地;交通上有平沈、平绥、平汉、平沪等铁路干线,海运邻近天津,十分便利,一致赞成建都北平,并将其改称北京。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作出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
·10.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如何协商决定国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由新政协筹备会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方案,并提出初选草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筹备会第六小组负责草拟国旗、国徽、国歌等方案。7月4日,第六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名义向全国人民发表启事,公开征集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并草拟了征集条例呈送筹备会批准公布。其中,关于国旗图案的设计原则,要体现中国的地理、文化、民族、历史等特征;要体现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要体现出庄严简洁的特征。会议还决定,分别设立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评选委员会,推选叶剑英、廖承志、李立三等人组成国旗、国徽评选委员会。该委员会还聘请徐悲鸿、梁思成、艾青等专家参加。
征求启事经周恩来审批后,7月10日送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批准,于7月15日至26日在《人民日报》等各大报纸连续刊登8天,定于8月20日为征求截稿日期。一个月内,共收到国内各界人士及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应征稿件数千件,其中国旗应征稿件最多,达1920件,图案2992幅。为了便于本组组员及专家选阅应征来稿,8月16日至20日,在北京饭店特设临时选阅室,将所有应征来稿集中陈列。来稿大致分为四类,其中前三类基本上是突出工农联盟含义,以镰锤交叉、嘉禾齿轮组合或加五角星为主,第4类则以红旗上排列五角星图案。第六小组全体组员及评选专家,经多次认真的评议,一致认为,第4类来稿可供参考挑选,并从应征稿中选出38幅图案,编印出一册《国旗图案参考资料》,筹备会常委会经过审查,未作最后决定。9月17日,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国旗、国徽、国歌工作移交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并由原来负责的小组向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提出报告。”
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后,设立了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并在全体代表中进行分组讨论。9月25口,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对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和争论的意见上报大会主席团。当日晚,毛泽东在勤政殿宴请各方面人士。宴请后,毛泽东举着放大了的五星红旗的国旗图案说,大家都说这个图案好,中国的革命胜利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了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共同斗争取得的,这是中国革命的历史事实,今后还要共同努力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我看这个图案反映了中国革命实际,反映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大团结进行革命斗争的方向。正如同志们所说的,是比较好的图案j这时有一位民主人士站起来表示完全同意主席意见,但对说明中大星、小星的提法提出修改意见。毛主席说,那就不提大星小星,只提五星的相互关系,我看就提在共产党领导下,我国人民的大团结。国旗是不是就选这个图案?大家热烈鼓掌表示赞同。被选定的国旗图案,其设计者是上海的曾联松。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11.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如何协商决定国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由新政协筹备会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定的。
1949年6月18日,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决定由筹备会第六小组负责拟定国旗、国徽、国歌等方案。7月4日,第六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分别设立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评选委员会。国歌词谱评选委员会由郭沫若、田汉、沈雁冰、钱三强、欧阳予倩组成。8月5日,第六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又决定聘请马思聪、吕骥、贺绿汀、姚锦新等有关专家参加国歌词谱评选委员会。经新政协筹备会批准,从7月15日至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集国旗、国徽、国歌等的意见和方案。其中关于国歌征集的原则中强调,歌词应注意:中国特征;政权特征;新民主主义;新中国之远景;限用语体不宜过长。歌谱于歌词选定后再行征求,但应征国歌歌词者亦可同时附以乐谱(须用五线谱)。公开征集方案的一个月内,共收到应征国歌稿件632件,歌词694首。评选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审查,还推选了一部分歌词、歌谱印发征求意见,有的还组织乐队演奏过,但大家普遍感到应征的600多件作品都不甚理想,认为短时间内创作出理想的国歌词谱是困难的。经过研究,倾向于接受一部分应征者的意见,采用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同时也有人认为歌词中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一句已不适用于现在,应该修改。筹备会决定提请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并请郭沫若等人修改一份歌词,同时送交大会主席团。
9月25日,毛泽东、周恩来召开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协商座谈会。与会人士一致认为以《义勇军进行曲》作国歌最好,但仍有人要求修改歌词。周恩来认为,“要嘛,就要旧歌词,这样才能激励激情,修改了唱起来就不会有那种感情。”毛泽东也说,我国人民经过艰苦斗争,虽然全国解放了,但还是受帝国主义的包围,不能忘记帝国主义对我国的压迫,我们还要争取中国完全的独立、解放,还要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所以还是保持原有歌词好。经过协商,大家一致赞同毛泽东和周恩来的意见。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确定《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国歌。
12.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如何协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年的?
·12.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如何协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年的确定程序与确定国都的程序基本一致。1949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第六小组,负责草拟国旗、国徽、国歌等方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后,设立了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并在全体代表中进行了充分讨论。9月25日,毛泽东、周恩来召开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协商座谈会。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应采用现代世界大多数国家公用的纪年制度,即用公元为新中国的纪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1949年。
·13.人民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是如何协商通过国徽图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由新政协筹备会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核准公布的。
1949年6月16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授权筹备会第六小组草拟国旗、国徽、国歌等方案。7月4日,第六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委员会,并以新政协筹备会名义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图案。征集启事关于国徽图案设计的原则是:要体现中国的地理、文化、民族、历史等特征;要体现出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特征;要庄严而富丽。小组会还决定,聘请徐悲鸿、梁思成、艾青等有关专家参加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委员会。截至8月20日的一个月中,第六小组共收到应征件112件,图案900幅。经评审委员会认真筛选,感到应征图案大多数不合体制,应征者多把国徽想象作普通的证章、纪念章或误以为国标,而绘成和国旗一样的图案。比较适合征集条例要求的来稿,其中又图案味太重,过于纤巧。比较可供参考的,仅四五种。后经讨论,决定请张仃、钟灵等重新设计了几个国徽图案,并印发了《国徽图案参考资料》。第六小组将审阅国徽图案的初步意见提请筹备会常委会审查,未作最后决定。9月17日,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国旗、国徽、国歌工作移交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并由原来负责的小组向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提出报告。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后,设立了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审查委员会,并在全体委员中进行分组讨论。9月25日,毛泽东、周恩来召开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协商座谈会,与会人士认为,本次全体会议对国徽方案暂不作决定,留待大会以后,再组织人员进行研究设计。
一届全体会议后不久,全国政协决定邀请清华大学营建系和中央美术学院分别组织人力设计国徽方案。从1950年初开始,两个设计组的专家学者经过各自努力,对数十个设计图案反复比较、精心研究,分别完成了一幅自己认为最满意的方案。两个国徽图案的主要内容是用齿轮、麦穗、五星、绶带为题材,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权和全国人民的大团结。其中清华大学设计的方案还把天安门正面图形作为题材的一部分设计进去。1950年6月20日,周恩来亲自主持全国政协国徽审查小组对国徽方案作最后一次讨论,采纳了李四光等绝大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了清华大学设计的国徽图案。6月23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毛泽东的主持下,讨论通过了这个国徽图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核准发布。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设计图案的说明》。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颁发实行国徽的命令,至此庄严富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终于诞生了。
正式通过的国徽图案是集体创作的,形式和金红色彩庄严而富丽,内容具有中国特征。国旗既可以表示革命和工人阶级领导政权的意义,亦可省写国名。天安门则象征着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在此诞生的新中国。齿轮和麦稻穗象征工农,稻麦并用,亦寓地广物博的意义,以绶带紧结齿轮和麦稻穗象征工农联盟。
·14.人民政协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组织的这种性质,是由我国的国体、政体及自身的宗旨所决定的。
人民政协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具有的以下特点:一是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在“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方针下,尽最大可能地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吸收进来,达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目的,并在共同政治基础之上“求同存异”。二是党派合作性。人民政协以党派团体为基础组成,各民主党派可以以政党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提案,开展参政议政的各种活动。人民政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履行各项职能,积极促进中国各党派的团结合作。三是民主协商性。人民政协是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国家大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5.人民政协设有哪些界别?
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
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共设34个界别。它们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和特别邀请人士。
地方政协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政协的组成决定,但一般规模要小一些,参加单位也少一些,主要反映当地社会各界构成的特点。
·16.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共中央《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中共中央《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这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问进行的互相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整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
·17.人民政协是根据什么方针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结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这个方针是在毛泽东1956年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阶级关系发生的根本变化,结合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以补充完善而成的。这个方针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
·18.人民政协的共同政治基础是什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中,把“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明确规定为人民政协的共同政治基础。
具体地讲,政协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包括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两个联盟中各个方面的代表。对于大陆范围内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这个联盟而言,它既是爱国主义的又是社会主义的,必须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坚持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即1980年9月29日邓小平在政协章程修改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于包括广大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第二个联盟而言,其政治基础是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是团结在爱国主义旗帜下的广泛联盟。在这个联盟的范围内,只要承认一个中国、赞成祖国统一,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的人,也要努力团结。正如邓小平指出的,爱国者的范围是很宽广的,包括蒋经国在内,只要台湾回归祖国,他就做了爱国的事。统一战线工作的任务,就是要把一切能够联合的力量都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
·19.人民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协商了哪些重要法案?
新中国建立初期,凡属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法案,都经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协商或向全国政协各工作组征求意见,然后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或政务院通过并公布施经过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协商审议的重要法案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农民协会组织通则》,《人民法庭组织条例》,《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惩治贪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毒犯条例》,《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等草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的草案等。
另外,还有一些法案是由政务院各委、部将草案提交全国政协政治法律组或其他有关组征询意见的。如:《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中国工会暂行条例》、《省市劳动局暂行组织通则》、《关于开展业余职工教育的指示》、《私营企业投资暂行条例》、《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草案等。
·20.人民政协是怎样对《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草案)》进行协商的?
1954年8月23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十九次常委(扩大)会议对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草拟的《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草案)》进行协商。这个条例草案的提出,是在我国国民经济基本恢复,中共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为对资本主义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制定的。当时已经确定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并用公私合营这一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来完成私营企业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这个条例草案的基本精神是确立社会主义成分对公私合营企业的领导地位,同时保护私营工商业者的合法利益,对公私合营企业的股份、经营管理、盈余分配、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做好这个重要法案的协商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政协常委会邀请了在京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委员,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委员会和民主党派、工商联地方组织负责人,工商界代表人士及公私合营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在讨论过程中,许多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士、工商业者都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并认为制定这个条例非常适时,它不仅给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对进一步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会议经协商同意这个条例草案。1954年9月5日,此条例由政务院公布施行。
·21.人民政协是如何对农业合作化问题进行协商的?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合作化道路实现的。这是我国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一件事情。1950年土地改革完成后,全国农村立即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1952年开始,在互助合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以后,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开始加快。人民政协对规范农业合作化的两个重要文件即《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草案)》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进行了协商,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5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扩大)会议,所有在京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士列席了会议。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作了关于目前时局的报告,农业部长廖鲁言作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草案修正稿)》的说明。会议对中共中央提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草案)》进行了为期5天的协商讨论。与会者对该草案表示同意。这个示范章程经国务院第二十次会议最后通过,并于1955年11月7日公布施行。
根据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情况,中共中央于1956年提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同年6月11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这一草案进行协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列席了会议。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对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随后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并公布施行。
·22.人民政协是如何参与对《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协商的?
《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主要是通过全国政协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进行协商的。1956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并经最高国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是规定中国农村未来12年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方面发展目标的一个重要文献。同年1月25日,《纲要(草案)》全文向全国人民公布,在广大农村进行广泛讨论。1957年9月,中共八届三中全会根据全国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对《纲要(草案)》作了修正,并于10月16日提交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十次会议联席会议进行协商。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谭震林在联席会上对修改后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作了说明。政协常委和人大常委会对发展山区经济、农村文化教育、畜牧业和农产品加工工业,以及保护农村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等提出不少意见。10月22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再次举行联席会议,原则通过了这个修正草案,建议这个纲要草案经中共中央考虑修改后提交全国人民讨论,而后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施行。12月7日和9日,全国政协组织部分在京委员,分组座谈《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1960年4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并由国家主席刘少奇发布命令公布施行。
·23.人民政协是如何就文字改革问题进行协商的?
政协协商文字改革问题,集中体现在对汉字简化方案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协商。建国初期,在中国共产党倡导下,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后改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确定文字改革的任务是“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汉字改革的方针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汉语拼音的字母形式则采用国际通用的拉丁字母并加以必要的补充。
1955年3月15日,全国政协举行报告会,请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作关于汉字简化问题的报告,文改会委员胡乔木作关于文字简化和改革问题的报告。3月22日,全国政协组织在京的委员、副秘书长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等有关方面人士,分组座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与会人士认为,汉字简化是中国文字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简化必须统一和法定化,以免随意造字,造成文字混乱。4月15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文改会副主任胡愈之报告各地讨论文字改革问题的情况。文改会吸收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对方案草案进行了修改。1956年1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56年3月5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文改会主任吴玉章作了关于草案的报告。会上通过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委员会及北京、天津、上海、沈阳、西安、武汉、广州、重庆八市委员会组织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计划。当日,全国政协向上述地方委员会发出了关于组织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通知。3月12日,全国政协又组织在京的委员和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副秘书长、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和科学院有关负责人,分别座谈《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各地讨论中除对草案提出一些具体意见外,总的认为,推行汉语拼音十分必要,它对克服中国方言的音差,促进汉语语言和语音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必须肯定,汉语拼音不是文字拼音,汉字本身不能废止。经过广泛讨论,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对草案作了修正。1957年10月24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对汉语拼音方案修正草案进行分组讨论,郭沫若代表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作了说明。10月29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同意《汉语拼音方案修正草案》。11月1日,国务院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并于12月公布推行。
1958年1月lO日,全国政协举办有3000余人参加的大型报告会,周恩来主席作《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文改会委员胡乔木作关于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会后,-全国政协又组织了六个宣传组,分别赴华东、西北、中南、西南、东北、京津地区的各大城市进行文字改革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宣传工作。1月11_日,全国政协组织在京的委员、在京的人大代表、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分组听取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讲解。人民政协的这些活动对在全国推行文字改革和汉语拼音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
·24.人民政协对建立宁夏、广西两个民族自治区发挥了什么作用?
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从1956年至1958年,人民政协协助政府在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
1956年2月,中共中央提出在甘肃地区建立省一级回族自治区的意见,同年10月又提出了在广西建立民族自治区的意见。全国政协根据中共中央的精神,从1957年5月27日至31日,连续召开第四十一次、第四十二次、.第四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协商关于建立省级壮族自治区和回族自治区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来京参加协商的广西代表团和甘肃代表团及其他有关人士列席了会议。经过讨论,会议一致赞同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在甘肃东北部建立省级回族自治区以及两个自治区的区划方案,并在紧接着召开的第四十四次常委会会议上作出决定,成立研究小组,对建立两个民族自治区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6月,全国政协关于建立壮族和回族两个民族自治区问题研究小组成立,随即展开专题调查研究工作。
关于建立回族自治区问题,中共甘肃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原先拟定的几种方案的基础上,经过与各方讨论协商,建议以甘肃省的原宁夏地区(蒙古族地区除外)为基础,再划人毗连的银川专区、吴忠回族自治州、平凉专区的泾原回族自治县、德隆县作为新的省级民族自治区,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1957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1958年1 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共广西省委在1956年12月召开的政协广西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意见,经过协商提出了两套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将广西省全境改建为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区;第二个方案是将广西省划为两部分,东半部为广西省,西半部建立省级民族自治区。1957年3月17日到26日,全国政协邀请由广西省各界人士组成的代表团37人,广西籍及有关的政协委员和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春等地的广西籍各界人士91人,在北京举行座谈会,就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进行协商。全国政协副主席李济深、李维汉、陈叔通、章伯钧、包尔汉和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国家民委、全国政协民族组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周恩来主持并讲了话。会议经过反复研究讨论,一致同意采取第一个方案。会后,广西代表团根据会议协议和周恩来主席的讲话精神,向全省各州、市、县的各界人士进行了广泛的传达和讨论。1957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成立。
·25.哪些人担任过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
人民政协诞生以来,其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和名誉主席,一直由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杰出领导人担任。其中,一届政协主席是毛泽东(1949年10月一1954年12月),时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二、三、四届名誉主席是毛泽东(1954年12月一1976年9月),主席是周恩来(1954年12月一1976年1月),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五届政协主席是邓小平(1978年2月一1983年6月),他是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六届政协主席是邓颖超(1983年6月一1988年4月),我国著名的老一代革命家,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七届政协主席是李先念(1988年4月一1992年6月),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家主席;八届和九届政协主席是李瑞环(1993年3月--20.03年3月)l,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届政协主席是贾庆林、(2003年3月至今),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26.参加人民政协的八个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是何时成立的?历届主要领导人是谁?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1948年1月1日在香港正式成立。它是由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形成的“三民主义同志会”和“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以及国民党其他爱国民主分子联合组成的,成员主要是原国民党员和与国民党有关系、同台湾各界有关系的、致力于祖国统一事业的有代表性的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民革中央历届主要领导人为李济深、何香凝、朱蕴山、王昆仑、屈武、朱学范、李沛瑶,历任名誉主席为宋庆龄、屈武、。朱学范、侯镜如、孙越崎,现任中央主席何鲁丽。
中国民主同盟
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是由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名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名中国农工民主党)、救国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派和其他人士联合组成。1944年9月改名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参加。1946年,中国青年党和民主社会党出席伪国民大会,投靠国民党,被民盟清除出去。成员主要是从事文化教育和其他方面工作的中上层知识分子。民盟中央历届主要领导人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史良、楚图南、费孝通、丁石孙,历任名誉主席为楚图南、费孝通、钱伟长、谈家桢、苏步青、丁石孙,现任中央主席蒋树声。
中国民主建国会
1945年12月16日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经济界人士及有关专家学者。民建中央历届主要领导人为黄炎培、胡厥文、孙起孟,历任名誉主席为胡厥文、孙起孟,现任中央主席成思危。
中国民主促进会 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成立。成员主要是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民进中央历届主要领导人为马叙伦、周建人、叶圣陶、雷洁琼,。历任名誉主席为谢冰心、雷洁琼、赵朴初,现任中央主席许嘉璐。 。
中国农工民主党
1930年8月9日在上海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后改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1947年2月改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成员主要是医药卫生和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界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农工党中央历届主要领导人为邓演达、黄琪翔、章伯钧、季方、卢嘉锡,历任名誉主席为周谷城、卢嘉锡,现任中央主席蒋正华。
中国致公党
由华侨社团美洲致公堂发起,于1925年10月10日在美国旧金山成立。1947年5月举行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实行改组,健全了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政治纲领。成员主要是归侨、侨眷和与海外有联系的代表人士、专蒙学者。致公党中央历届主要领导人为陈其尤、黄鼎臣、董寅初,历任名誉主席为黄鼎臣、董寅初,现任中央主席罗豪才。
九三学社
1946年5月4日正式成立,前身是一部分从事爱国民主运动的文教科技界人士在1944年底组织的民主科学座谈会,后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国际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在座谈会基础上正式成立九三学社。成员主要是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界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九三学社历届主要领导人为许德珩、周培源、吴阶平,历任名誉主席为许德珩、严济慈、茅以升、金善宝、周培
源、王淦昌、吴阶平,现任中央主席韩启德。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由一部分从事爱国民主运动的台湾地区籍人士发起组成。台盟中央(总部)历届主要领导人为谢雪红、蔡啸、苏子蘅、林盛中、蔡子民、张克辉,历任名誉主席为苏子蘅、蔡子民、张克辉,现任中央主席林文漪。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1953年10月23日至11月12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工商联正式建立。它是以私营工商业者为主体,有国营企业和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等各类工商业者参加的人民团体。全国工商联历届主要领导人为陈叔通、胡子昂、荣毅仁、经叔平,现任名誉主席王光英、经叔平,现任主席黄孟复。
·27.人民政协的各级委员会每届任期几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非常情况,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得延长任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2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应如何简称?
由于工作上的需要,各级政协的名称经常要使用简称。这些简称可根据不同场合而有所区别,但应当有统一的规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可以简称为“人民政协”或“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可以简称为“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全国政协”,在对外交往中也可根据情况使用“中国政协”的名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名称,可以简称为“政协××省(市)委员会”、“政协××省××县委员会”,也可简称为“××省(市)政协”、“××省××县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会议的名称,可以简称为“政协第×届××省委员会第×次会议”,“政协第×届××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也可简称为“××省政协×届×次会议”,“××省政协×届×次常委会会议”。市、县级政协的简称亦与此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组织的全称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之后加上各该地方的名称再加上委员会,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省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省××县委员会”。在举行政协全会时的会标、各级政协的印章和政协机关的会牌上,均应使用全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英文缩写是CPPCC。
·29.人民政协发表过哪些重要宣言、口号和声明?
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发表过许多重要的宣言、口号和声明。比如:
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发表宣言,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已宣告成立,中国人民业已有了自己的中央政府,这个政府将遵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全中国境内实施人民民主专政。宣言还阐明了中央人民政府对内对外的各项方针政策。
1950年11月14日,政协全国委员会根据广大人民的要求,经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充分协商后,由中共、民革、民盟、民建、无党派民主人士、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联合发表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指出:中国各民主党派誓以全力拥护全国人民的正义要求,拥护全国人民在志愿基础上为着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而奋斗。
1951年到1954年期间,每逢“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政协全国委员会都要发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口号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各个方面的政策,是当时我国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为实现国家各项任务共同奋斗的重要形式。
1952年3月8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联合发表了《中国各民主党派对于美帝国主义进行细菌战的抗议》,严正指出:“为了人类的尊严,为了世界的和平,我们必须奋起,对美帝国主义者一致声讨,并对细菌战犯们加以最严厉的制裁。”
1952年12月16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联合发表了《中国各民主党派反对联合国大会关于朝鲜问题非法决议的联合声明》,表示全力地一致地拥护我国政府在公平合理基础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严正立场和正义主张,要求联合国取消非法决议,责成美国政府立即恢复在朝鲜板门店的谈判,根据朝鲜停战协定草案首先实行全面停战。
1954年8月22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在举行扩大的常务委员会充分协商讨论后,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解放台湾联合宣言》,向全世界庄严宣告:“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决不允许美国侵占”,“解放台湾是中
国的内政,决不容许任何外国干涉”,“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斗争就是保卫世界和平的斗争。”
1989年7月23日、11月23日和1990年2月3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先后三次发表严正声明,谴责美国国会通过制裁中国的修正案,指出任何制裁都阻止不了中国人民胜利前进的步伐。
1992年9月4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发表严正声明,抗议美国政府向台湾出售F一16战斗机。1992年11月29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发表声明,抗议法国政府允许向台湾出售幻影一2000战斗机。
1993年8月,外事委员会邀请参加全国政协的各党派负责人发表谈话,就美国无中生有地指控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所属的全集装箱“银河号”货轮将所谓制造化学武器的原料运往伊朗并要求强行登船检查一事,谴责美国政府的霸权主义行径。
1995年5月24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就美国政府宣布允许李登辉到美国进行所谓“私人访问”发表严正声明,对美国政府损害中国主权,破坏中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恶劣行径表示极大的愤慨和强烈的谴责。
1999年5月9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发表严正声明,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我驻南联盟使馆表示最强烈的谴责,强烈要求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此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1999年5月25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负责人发表谈话,就日本国会通过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相关法案一事,强烈要求日本信守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友好条约的原则,继续遵守和平宪法,切实执行专守防卫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不要做干涉中国内政、妨碍中国统一大业、破坏中日友好关系的事情。
2000年2月2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负责人发表谈话,强烈反对美国众议院通过所谓《加强台湾安全法》法案,对这一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严重事件表示十分强烈的愤慨。
2001年4月4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负责人发表谈话,就日本政府审定并通过自右翼学者编篡的历史教科书一事,表示外事委员会以及参加全国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界别人士对此极为愤慨和强烈谴责。
2001年8月14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负责人发表谈话,对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供奉着侵华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
2002年7月25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负责人发表谈话,对美国国会众议院7月24日通过了由极少数反华议员提出的有关“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议案,表示强烈愤慨。
2003年3月21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就美国等国家对伊拉克发起军事行动发表声明,代表参加全国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对此表示震惊和关切。
·30.人民政协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主要方式是什么?
人民政协对外交往的特点与政协自身的特点密切相连。政协所具有的广泛代表性、党派合作性、民主协商性和人才荟萃的特点,使它在对外交往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人民政协对外交往的最大特点是:融官方外交与民间外交于一体,灵活多样;层次高,影响大,渠道多,范围广;包容性强,亲和力大。人民政协对外交往的对象和范围,一般侧重于高层以及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组织和人士。人民政协对外交往的主要方式有:
——高层领导互访;
——多层次的专家、学者委员团组出访或接待外国相关团组来访;
——全国政协办公厅主管的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管的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等社会团体与外国相关组织互访;
——出席有关的国际会议;
——举办国际问题论坛或其他形式的研讨会;
——邀请各国驻华使节旁听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或参加政协举办的有关活动;——对外发表宣言、声明、谈话等;
——举行外国记者招待会或接受外国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