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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着力破解0—3岁婴幼儿照护管理发展的建议 来源: 区政协 发布时间: 2020-02-18 10:06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入托难、托班贵”等问题十分凸现,许多家庭面临“不敢生、不愿生”的窘境。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近日国办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明确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一、存在问题

上城区政协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我区政协医卫界别小组活动会议上部署调研我区托育服务管理实际情况。据调查显示,在发达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率在25%—55%之间,而我国0—3岁婴幼儿接近5000万人,入托率仅为4.1%,城市0—3岁婴幼儿入托率也不足10%,国内托育早教机构的数量远不能满足家庭的现实需求。作为全省纯城区的上城区为0—3岁婴幼儿提供的社会护理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我区现有0-3岁的婴幼儿近万名,由于公办幼儿园已基本取消3周岁以下的婴幼儿托班服务,目前我区提供托育服务的主要力量是社会办托育服务机构,具体有民办幼儿园托班、品牌连锁早教机构托班,早教咨询机构托班等托育服务,有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托管模式,幼托资源严重不足。目前社会办托育服务机构基本处于政策缺位、标准缺失、监管缺位、人才缺少、安全缺保障、收费不清、责任不明的现状。具体主要存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幼托资源的严重不足,公办幼托服务几近萎缩,幼行业服务标准双双缺失,最终造成幼托服务供给处于“政府缺位、市场失灵、社会失职、家负全责”的失衡状态。

2.无准入机制,缺乏行业标准,部门监管不到位。0—3岁托幼尚未纳入公共卫生和教育服务体系,涉及卫健委、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住房和城市建设等多个部门,妇联、工会、计划生育协会等多个群团组织,相应的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模式还处于尝试探索阶段,行业标准的规范细则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尚未逐步理顺。

3.早教机构安全保障令人担忧,超范围经营,变相办成幼儿园模式。由于监管责任不明,管理松懈,场所安全、食品安全等等隐患不得不令人担忧。

二、意见建议

建立具有上城特色的婴幼儿托育服务管理系统化工程。搭建好“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社区组织、单位自建、家庭参与”的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以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为重点,以社会办育儿园和亲子园为主渠道的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

1.了解需求,科学测算,专业规划,构建好顶层设计。

2.政府重视,加强政策保障,确保依法合规。

3.推进标准化管理,理顺各项服务管理机制,确保“有据可依,有人管事”。

4.强化人才保障,配齐配好儿童保健人才队伍,建立规范科学托育新模式。

5.培育标杆企业,确保“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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